当前位置:97小说网>都市小说>灵眼神医> 第八百九十八章 赶海乐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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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九十八章 赶海乐队(2 / 2)

“是的罗大哥,他们非常bàng。虽然唱功一般,可是他们的乐器技术非常jīng湛,而且他们唱歌很有感情,非常有感染力。罗大哥,可以拜托您一件事情吗?

麻烦你去请他们过来,我想找他们聊一聊。我们去二楼的包间。”

“没问题!”

演出结束了,在酒吧后台,乐队的五个成员正在换衣服。这大夏天唱歌,酒吧里虽然有空调,可是舞台灯光一照,再加上又弹又唱,这可是个力气活,几个人的身上都已经湿透了。

这个乐队名叫赶海乐队。这个乐队每个成员的艺名都是一种海鲜。乐队主唱是个圆脸的胖子,其实只是看起来胖人,其实并不胖,只是被这大圆脸显得。他的艺名叫海胆,用滨海市方言又叫“刺锅子。”

乐队吉他手长着一双鞋巴子脸,艺名海蛎子。

贝斯手是个小矮个,一身打扮花里胡哨,艺名叫华蚬子。

键盘手是个大高个,又高又瘦,却还留个光头,他的外号叫海肠子。

剩下那个是鼓手,带着个圆形黑框眼镜,他是来自岛城的,外号皮皮虾。

这几个人都是滨海市音乐专科学校毕业的,这是一所不被主流认可的民办音乐院校。他们几个恰好是一个寝室的,于是就组了个乐队,一起玩音乐。

这哥几个的感情非常好,从学校学成毕业之后,就开始在全国各地到处流浪,在各地的酒吧驻唱。

说起来玩音乐的人,搞乐队的是最痛苦的。工作量大不说,挣的钱却非常少。

比如一个普通的酒吧,雇一个驻唱歌手唱一晚,正常也就500来块钱。而雇一个乐队唱一晚,恐怕最多也就给一千块钱。

问题是对于一个驻唱歌手来说,唱一晚给500块钱起码吃饭是够了,可是乐队是五个人啊,就算给一千块钱,平摊每个人头上才200块钱,恐怕连住酒店标准间都不够。

况且很多酒吧的老板为了省钱,宁可花500块钱雇一个驻场歌手,也不愿意花一千块钱去雇一支乐队。他们有时候为了吃饭,甚至连五百一场的演出都接。

所以在华国,绝大多数的乐队都是苦苦挣扎几年之后散伙。他们这支赶海乐队,已经成立了五年了,可是这是五个个很单纯的汉子,平时只知道玩音乐,不会炒作和经营,所以到现在还籍籍无名。

这一次,他们打算在全国各地酒吧来次巡演,然后最后回到滨城就散伙。尽管每个人都不愿意这样,可是他们已经二十四五岁了,到现在还一事无成,甚至没有什么积蓄,更不要说女朋友了,每个人身上的压力都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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